
|
113學年度研究所新生入學須知 |
|
新生入學資訊網路徑: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首頁→在學學生→新生入學→研究所新生入學資訊網 |
|
|
|
研究所新生學分抵免 |
|
|
|
一、學分抵免資格: |
|
碩士班研究生於修讀大學部期間先修習碩士班課程成績達七十分以上,且但不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者,得申請抵免學分。已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者,不得抵免學分。 |
|
二、申請受理期限: |
|
入學的第一學年第一、二學期開學後提出申請,且以兩次為限。 113學年度第1學期:113年9月9日起受理申請。 |
|
三、申請資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