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116 學年度第一學期聘任專任教師公告

公告日期:115年10月7日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116 學年度第一學期聘任專任教師公告

機械工程系|專任教師徵聘
聘任職稱:助理教授(含)以上 名額:2名 收件截止:115年12月24日

收件截止日期

本職缺收件截止日期為 115年12月24日。

資格與專長條件

助理教授(含)以上
2名
大學主修機械或相關科系
大學主修機械或相關科系,需有國內外相關理工科博士學位
機械固力、機械設計、機電整合、 機械製造、熱流等機械相關領域

應備申請資料

表格下載: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應徵專任教師」相關表格, 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下載。
前往本校人事室網站
  1. 個人資料表: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 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2. 學經歷證件影本: 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如持國外學歷者, 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均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 尚須提供「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 及修業前後與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證明。
  3. 身分證影本: 正反面。
  4. 聲明書與具結書: 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 「擬任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 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並簽章。 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5. 推薦函: 二封。
  6. 研究所及大學成績單。
  7. 教師證書影本: 無則免附。
  8. 著作目錄。
  9. 重要著作影本: 請務必加註 SCI、EI、Impact Factor。
  10. 個人教學規劃: 含可任教科目。
  11. 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證明: 一年以上與任教科目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證明。
  12. 外籍人士: 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收件與聯絡資訊

資料寄送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機械工程系

池婉華 小姐
02-27712171 分機 2002

重要備註

有關機電學院新聘教師資格審查要點, 請參閱本校機電學院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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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徵資料恕不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