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機械工程系傑出系友遴選辦法
中華民國一○六年一月十六日系務會議通過
一、為表揚本系系友之傑出成就或貢獻,以激勵後進,特訂定本選拔辦法。
二、凡本系系友(凡曾就讀於自創校以來各種學制之畢業(含肄業)學生),具下列資格之一,得為傑出系友候選人:
1. 符合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傑出校友選拔辦法之推薦條件。
2. 在專業或事業上有傑出之成就者。
3. 對社會有特殊貢獻者。
4. 對本系建設或發展有重大貢獻者。
5. 其他特殊表現者。
三、傑出系友遴選委員會由本系學術委員會擔任之。
四、傑出系友候選人由本系系友會、本系教師、本校校友聯絡中心等單位於每年12月底前推薦,經遴選委員會評議通過後成為本系傑出系友,傑出系友每年以通過4人為上限,未有適當人選得從缺。被推薦者之次數不限,但當選以一次為限。
五、候選人經遴選委員會全體委員二分之一(含)以上出席,出席委員二分之一(含)以上同意,即獲選為傑出系友。
六、傑出系友由系主任於每年系與系友聯合年終聚餐時頒給傑出校友證書,並公開表揚,其具體事蹟將會表揚於本系網頁。
七、曾獲得本校頒發傑出校友之系友,待本辦法通過後,直接獲選為傑出系友。
八、當選之傑出系友,嗣後如因其行為有損國譽、校譽或個人不名譽事件發生,經遴選委員會同意,即取消傑出系友資格。
九、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