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聘用助理研究員徵才公告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聘用助理研究員徵才公告
一、職稱:電腦輔助機械製圖職類助理研究員
二、名額:1名
三、資格條件:
(一)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並
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
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3.持有與應聘職類相關之職業學校以上合格教師登記證書者。
(二)具英(外)語能力者尤佳。
四、工作項目:
(一)辦理電腦輔助機械製圖職類基礎訓練課程及教材之研發、推展事項。
(二)辦理訓練教學工作、學員輔導及支援技能檢定場之維護管理等事項。
(三)辦理訓練工場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四)協(主)辦技能競賽選手培訓事項。
(五)配合國家產業政策辦理課程開發及教學。
(六)辦理相關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待遇:
(一)以328薪點起支(薪點折合率為129.7,折合新臺幣42,541元)。
(二)遴用之聘用人員於取得進用時所據以核敘薪點之學歷為基準後,扣除聘用人員 聘用計畫書所訂基本工作年資後,曾於公、私立機構或事業機構任具有與擬任
工作性質及程度相當之專任研究及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時,其每滿1年之年資得
提高薪點1階,其薪點提支範圍,依本分署報奉行政院核定之聘用人員聘用計畫書中之薪點範圍(328-472)為限。但其服務未滿1年之年資則不予採計,並俟核定情形辦理提支。【註:工作經驗採計基準,以最高學歷畢業後起算。】
六、工作地點: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
七、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先至「本分署網頁
(https://tcnr.wda.gov.tw/)/最新消息」點選「本分署112年8月29日電腦輔助機械製圖職類助理研究員職缺(預估缺)1名公開徵才」,下載「報名參加112 年8月29日【電腦輔助機械製圖職類助理研究員】職缺人員簡歷表」,填妥簡歷表資料後,E-mail至 ejobmail@wda.gov.tw,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者姓名簡歷表;並請要求讀取回條以利確保信件有被讀取。
(二)另須檢具表件資料計有:(1)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橫書簡式,請填寫完整
【包括需填妥簡要自述】,並於履歷表填表人欄位簽名,否則不受理。)(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印本。(3)與應聘職類相同或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影印本。(4)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印本(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無書面資料或工作證明書面資料未載明「職稱」及「工作內容」者,一律視同無工作經
驗)。(5)英檢及格證明影印本(無者免附)。(6)本分署「應徵者個人資料
蒐集告知及聲明書」正本(請於頁末親自簽名)。
(三)與應聘職類「電腦輔助機械製圖」相同職類包含:1. 電腦輔助機械製圖、2.
機械製圖;與應聘職類「電腦輔助機械製圖」相關職類包含:1. 車床工、2. 鉗工、3. 木模、4. 板金、5. 冷作、6. 打型板金、7.平面磨床工、8. 圓筒磨床工、9. 牛頭鉋床工、10. 沖壓模具工、11. 銑床工、12. 艤裝、13. 齒輪製造、14. 電腦數值控制車床工、15. 電腦數值控制銑床工。
(四)紙本資料請於112年9月19日前寄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人事室收
(407254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信封請註明「應徵電腦輔助機械製圖職類助理研究員職務」及白天聯繫電話(或手機號碼)及通訊地址(含郵遞區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
(五)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經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
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ㄧ律取消錄取資格;如報到後發現者,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為響應環保節能政策,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貼妥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收件地址及收件人位置並請自行填妥),以利退還,如不取回書面應徵資料者,可免附回郵信封。
(六)聯絡電話: 04-23592181分機1801陳小姐,傳真電話: 04-23590881。工作內容
請洽詢分機1258徐先生。
八、甄試範圍:
(一)筆試(30%):考試時間1小時,考題範圍:
A.機械設計製圖(70%)
B.機械工作法(30%)
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序錄取前3名進入實作考試為原則,並得由本分署依需求錄取
一定名額進入實作甄試階段。
(二)實作考試(40%):考試時間8小時(不含考前機台熟悉介紹),考題範圍:
A.電腦輔助機械製圖,時間5小時(70%)。
B.傳統銑床加工,時間3小時(30%)。
(三)試教(15%)及口試(15%):試教時間每人30分鐘(含委員提問15分鐘),試教內容
須與「機械設計製圖」相關之專業知能,題目可自訂。
筆試成績原始分數未達60分以上,則無法參加後續之實作考試。(筆試符合實作考試甄試標準人員將再以電話通知),筆試及實作考試成績依配分比例計算後未達40分以上,則無法參加試教及口試之甄試。
九、本職缺(聘用人員性質)採1年1聘,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113年
度起依聘用計畫書及年度考核成績決定是否續聘;本次公開甄選未達2人符合資
格條件者,本分署得逕行延長公告7個工作天;甄選後並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 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職類職缺為限;報名人員如均不適合本職缺,本分署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