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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工程系徵專任教師(113學年度第一學期起聘)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113學年度第一學期聘任專任教師公告

聘用單位

聘任職稱

名額

應徵資格

收件截止日

學歷

條件、專長

應備申請資料

(含)

3

1



創新前瞻科技研究學院1
(代聘)

大學主修機械或相關科系,需有國內外相關理工科博士學位。

機械設計、機電整合、機械製造、熱流、半導體製程、半導體設備等機械相關領域

1.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2.學經歷證件影本(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如持國外學歷者,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均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尚須提供「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及修業前後與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證明)。

3.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4.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5.推薦函二封。

6.碩、博士成績單。

7.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8.著作目錄。

9.重要著作影本(請務必加註SCIEIImpact Factor)

10.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資料請寄至: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機械工程系

聯絡人:池婉華小姐

電話:02-27712171分機2002

備註:有關機電學院新聘教師資格審查要點,請參閱本校機電學院網站。

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113年1月31日

聯絡人

池婉華 小姐  

聯絡電話

02-27712171分機2002

聯絡電子信箱

Wanhua1126@ntut.edu.tw

備註

簽聘單位應注意事項:

  1.應徵前請詳閱本校「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 (內容請詳見人事室網頁)

  2.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6條規定,每任教滿6年應至與技職校院合作機構或與任教領域有關之產業,進行至少半年以上與專業或技術有關之研習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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