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114學年度第一學期聘任專任教師公告
聘用單位 |
聘任職稱 |
名額 |
應徵資格 |
收件截止日 |
||
學歷 |
條件、專長 |
應備申請資料 |
||||
機 械 工 程 系 、 製 造 科 技 研 究 所 |
助 理 教 授 (含) 以 上 |
機 械 系 4 名 、 製 科 所 1 名 |
大學主修機械或相關科系,需有國內外相關理工科博士學位。 |
機械設計、機電整合、機械製造、熱流、半導體製程、半導體設備等機械相關領域 |
1.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2.學經歷證件影本(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如持國外學歷者,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均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尚須提供「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及修業前後與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證明)。 3.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4.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5.推薦函二封。 6.碩、博士成績單。 7.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8.著作目錄。 9.重要著作影本(請務必加註SCI、EI、Impact Factor) 。 10.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資料請寄至: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機械工程系 聯絡人:池婉華小姐 電話:02-27712171分機2002 備註:有關機電學院新聘教師資格審查要點,請參閱本校機電學院網站。 ◎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
114年1月10日 |
聯絡人 |
池婉華 小姐 |
|||||
聯絡電話 |
02-27712171分機2002 |
|||||
聯絡電子信箱 |
Wanhua1126@ntut.edu.tw | |||||
備註 |
簽聘單位應注意事項: 1.應徵前請詳閱本校「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 (內容請詳見人事室網頁)。 2.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6條規定,每任教滿6年應至與技職校院合作機構或與任教領域有關之產業,進行至少半年以上與專業或技術有關之研習或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