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繳交指導教授同意書注意事項
1.請同學自行下載列印【機電所碩士生指導同意書】。
※機械系網頁的【表格下載】→【機電所碩士生指導同意書】→下載→列印
2.系辦無法得知各位老師之招收情況,以及是否已收滿,請同學自行與老師聯繫。
3.請同學自行尋找機電所、製科所或智慧自動化工程科助理教授(含)以上之專任教師並與老師詳談,經老師同意後始請其擔任指導教授,並共同簽屬「指導同意書」。
4.最晚須於開學前一週繳交指導同意書。
5.「指導同意書」所有欄位資料請填寫完整,並經由指導教授及學生雙方簽名後於開學前一週送交至系辦公室(綜合科館116室)給林小姐。
6.研究生未於規定期限內送出「指導教授申請書」至系辦公室者,不得申請擔任課程助教、獎助學金、申請學位口試。
※ 若有相關問題,請電洽分機2003或E-mai至emily29@ntut.edu.tw向林小姐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