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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繳交指導教授同意書注意事項

1.請同學自行下載列印【機電所碩士生指導同意書】。

機械系網頁的【表格下載】【機電所碩士生指導同意書】下載列印

2.系辦無法得知各位老師之招收情況,以及是否已收滿,請同學自行與老師聯繫。

3.請同學自行尋找機電所、製科所或智慧自動化工程科助理教授()以上之專任教師並與老師詳談,經老師同意後始請其擔任指導教授,並共同簽屬「指導同意書」

4.最晚須於開學前一週繳交指導同意書。

5.「指導同意書」所有欄位資料請填寫完整,並經由指導教授及學生雙方簽名後於開學前一週送交至系辦公室(綜合科館116)給林小姐。

6.研究生未於規定期限內送出「指導教授申請書」至系辦公室者,不得申請擔任課程助教、獎助學金、申請學位口試。

若有相關問題,請電洽分機2003E-maiemily29@ntut.edu.tw向林小姐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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