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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機械工程系(產學訓專班) 學生實習企業媒合注意事項

一、規定說明

  1. 產學訓專班學生亦須遵守本校學則「學期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二分之一,累計兩次者應予退學。」之規定,同學需留意。
  2. 同學即將開始企業實習,企業將以正式員工聘任,若有狀況發生,同學應即時反應給實習輔導老師,以便儘早介入協商輔導。同學亦應遵守企業對員工之相關規範,勿因學生身份而疏忽。
    • 出勤須依規定,若因故須請假務必依照程序辦理,切勿不告而假,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 實習中接觸之公司內部資料切勿私自影印、下載、照相等,以免觸法。
    • 除本校之校外實習合約外,如實習機構提出額外簽訂其他契約需求,請務必詳閱契約書內容(例如:是否有規定保證履約幾年,未履行將有違約金之類似條約)並審慎評估其妥適性。
    • 同學宜多注意禮貌及專業倫理,即便遇到不合理情事,也請依循正常管道溝通,切勿在網站上公開批評或於職場間與人衝突。
  3. 同學進入企業實習後,應抱持學習心態,若確實無法適應,實習滿一年可申請轉換;若因特殊狀況需提早申請更換實習機構,應提出報告書說明,經輔導老師、系主任同意後辦理。附件:【產學訓專班學生就業實習轉換實習單位申請表
  4. 依規定應於當學期內(開學第一週起至期末考週結束)在同一家實習機構實習滿18週始能評核實習成績,若學期中同學因個人原因以致無法繼續實習(例如:自行離職、學期中提前申請更換實習機構、個人因素無法繼續進行實習)或因故遭公司申請終止實習確定,將無法評定該學期成績,同學需撤選該學期實習課程,請同學務必注意,並請為個人行為負責。

二、媒合方式說明:

  1. 本年度作業流程及方式,請參考下表說明。
  2. 前往面試地點行程途中,請提前準備規劃,避免耽誤面試時間亦請務必注意自身交通安全。
  3. 最晚請於110-1開學前完成實習機構報到作業。

企業實習媒合作業流程:

序號

日期

工作項目

備  註

1

5/7

企業徵才說明會

  • 由廠商代表與同學面對面接觸,將企業用人需求等重要資訊直接傳達給同學,同學也可就特定企業有更深入的了解。

2

5/10-5/12

學生線上報名

面試機構

  1. 一律線上報名,逾期將無法填寫,也無法參加面試。
  2. 填寫後請務必再次確認個人所填的資料是否正確,一旦送出後將不得再於線上重複登記或修正。
  3. 可報名多家企業面試,但請務必規劃好面試日程安排,各報名廠商將於5/19-21通知面試細節

1

5/24-5/28

第一階段

面試

  1. 請務必事先查詢路線、路程,並注意交通安全。
  2. 請務必依時間參加面試,若有特殊理由需取消面試,須事先通知企業聯絡人。
  3. 如未能於預定時間報到者,請務必電話聯繫企業聯絡人

2

6/11下午4點

公告各公司

錄取名單

  1. 機械系網站公告各企業面試結果,提供學生查詢。
  2. 請利用假日與家長共同討論,依規定實習一年內不得更換,請務必慎選實習機構。

3

6/15-6/18

第一階段

實習機構登記

  1. 全數同學都必須完成本次線上登記。
  2. 同學從各公司錄取名單中擇定實習機構,並線上登記確認,線上送出後即不可變更實習機構,且不得再重複登記,請同學務必確認個人所填寫之資料正確無誤,恕不接受更正,逾期亦不受理。
  3. 若完全沒有公司錄取者,請等候之後第二階段的媒合通知。

4

6/21-6/22

第二階段

遞補名單公告  &  實習機構登記

  1. 6/21於機械系網站公告可遞補之名單。
  2. 學生於各公司名單中擇定確定要去實習之公司,並線上回覆確認,線上送出後即不可變更實習機構,且不得再重複登記,請同學務必確認個人所填寫之資料正確無誤,恕不接受更正,逾期亦不受理。

5

7/8

公告第二階段媒合

公告參加第二階段媒合會之企業(名額)及學生名單。

6

7/16 (暫定)

第二階段媒合

7/16為暫訂日期,屆時將依廠商家數、學生數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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